为深入打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按照《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落实2022- 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闽环土函〔2022〕5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拟对晋江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暨农产品产地环境协同监测项目进行公开邀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江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暨农产品产地环境协同监测
二、项目采购人: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三、采购参数及要求:
(一)本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晋江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项目涉及耕地范围。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完后的3个月内完成。
3.项目概况:2024年在晋江市安全利用类耕地上完成规定土壤和农产品样品的协同采集,土壤样品检测pH值、镉、铅、砷、汞、铬、镍、铜、锌的总量;农产品样品检测镉、铅、砷、汞、铬、镍、铜、锌的总量,稻米则检测无机砷含量;严格管控区耕地上协同加密采集要求的土壤-农产品样,并测定镉、铅、砷、汞、铬、镍、铜、锌的总量;完成国控点土壤和农产品样的协同采集。根据以上数据和安全利用材料,完成全市2024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4.项目服务费:项目最高服务费12.0万元,超出预算报价范围视作无效。
5.投标者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密封报价,报价单含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
6.中标选择方式:以最低价中标,如果有效报价少于三家,则本次招标无效,将另行组织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全市受污染耕地遥感分布图及面积汇总表(精确到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1.项目服务内容:安全利用措施实施结束后,开展晋江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暨农产品产地环境协同监测项目工作,对安全利用实施区开展治理效果评估,以科学客观评价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实施的效果。
2.服务范围:晋江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区域,包括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
3.服务要求:
(1)制定采样布点方案
在审阅分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踏勘结果,明确土壤-农产品采样布点方案(涵盖农产品种类的选择原则、农产品样品的采集方法和采样密度等)。
(2)样品采集
A. 根据预设点位经纬度和地块信息,找到采样点所代表的区域和采样单元。采样地块应设在土壤自然状态良好、地面平坦、各种因素都相对稳定的地块上。以计划点经纬度所在位置为中心点,计划点不在田块中间位置时,可适当调整。中心点确定后,以确定点位为中心划定采样区域,采样面积为25m×25m,以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法或蛇形法布设分样点,各分样点应尽可能布设在同一农户的同一田块中,且应避开田埂、地头、堆肥处、陡坡地、低洼积水地、住宅、道路、沟渠、粪坑等。
B. 采样地块上生长的作物应属于优先采集的农作物(即种植面积较大或污染风险敏感的农产品),采样时要做好采样记录,拍摄采样点和景观照片。农作物混合样是指在已定采样点地块内根据不同情况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式法、蛇形法等进行多点取样,然后等量混匀组成一个混合样品。
C.国控点样品采集按照国家产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3)样品检测
将采集的土壤和农产品样品送至具备相关检测指标的能力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完毕后出具CMA资质报告。
(4)编制效果评估报告
所有采样、分析过程材料和数据均需通过全省农产品产地技术支持单位审核,满足技术要求后,获得技术支持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编制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报告和效果评估图,并通过专家评审。
四、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文件内容
1.晋江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暨农产品产地环境协同监测项目报价函(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全市受污染耕地遥感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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