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河(海东市平安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一期)已由 海东市平安区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原海东市平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字〔202 3 〕5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海东市平安区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资金来源 中央及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 前 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基坑及顶管上部地表安全监测 进行询比采购 ; 招标编号为: 青海前锦询比(服务)2024-0 40 。
2. 招标内容 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河(海东市平安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一期)基坑及顶管上部地表安全监测
2.2 服务期:两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基坑回填结束)
2.3项目地点: 海东市平安区污水处理厂东北侧,G6京藏高速以南,湟水河以北区域 。
2.4招标控制价:265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 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省外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供近一年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 3 其他资格要求: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4.1领
取时间:
202
4
年
12
月
27
日至202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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