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研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7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Y2025-02
项目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研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研究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0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一市一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 文件 | 5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研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研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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