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砀山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DSCG2025023
项目名称:砀山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90万元/年
最高限价:390万元/年
采购需求:臭氧污染防治监测服务、颗粒物污染防治监测服务、精细化污染排查服务、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管控咨询服务等内容,通过本项目实施能够实现污染态势的实时感知,配合现场巡查人员,精准锁定污染源,同时利用大气模型模拟分析手段,评估重点区域周边重点源对重点区域监测数据的影响,实施合理的减排措施,降低对重点区域点数据的影响。通过综合利用监测设备、数据模拟分析手段、现场排查等,为我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和技术指导。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 2025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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