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感湖流域黄梅县老县河流域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HBHM-202503QG-002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HM-202503QG-002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龙感湖流域黄梅县老县河流域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己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字【202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梅县濯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黄梅县濯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黄梅县老县河干流及支流河岸带 建设规模:在老县河干流及支流河岸带建设近自然生态湿地414.6亩;建设生态护坡2610米,占地面积75.94亩;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2840米,占地面积144亩;河道水域生态修复面积249.89亩。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在老县河干流及支流河岸带建设近自然生态湿地414.6亩;建设生态护坡2610米,占地面积75.94亩;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2840米,占地面积144亩;河道水域生态修复面积249.89亩。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01 合同估算价:8387.31万元 |
2.3其他:具体建设内容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备注:以上拟派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生态修复或水污染治理相关的市政或环保工程项目EPC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任一方提供业绩均有效)。(5)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且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含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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