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感湖流域黄梅县老县河流域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M-202503QG-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感湖流域黄梅县老县河流域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己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字【202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梅县濯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黄梅县濯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梅县老县河干流及支流河岸带。
建设规模:在老县河干流及支流河岸带建设近自然生态湿地414.6亩;建设生态护坡2610米,占地面积75.94亩;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2840米,占地面积144亩;河道水域生态修复面积249.8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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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内容为建设规模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完成补充勘察测绘(如有)、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深化设计等所有内容;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和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01日
合同估算价:8387.31万元
2.3其他:具体建设内容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备注:以上拟派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生态修复或水污染治理相关的市政或环保工程项目EPC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任一方提供业绩均有效)。
(5)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且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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