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的公告
为加快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进度,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在我市现有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基础上,开展企业资金申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第三方技术服务
二、采购方式
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三、工作要求
1.开展2023年度我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要求有帮助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并成功的经验,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市局指导驻区局和企业生成相关项目,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对申报项目进行技术审查,协助市局配合省厅开展中央资金项目使用调度工作,派1人驻点,人员保证随叫随到,日常交通费用由第三方自行承担。
2.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需参与项目谋划,促进生态环境中央资金下达任务的完成。
3.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协助市局申请成功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项目进入实施库为准)。
4.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不得将市局提供数据资料和项目研究成果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并保证仅将其用于与完成本合同项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4.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四、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合同总价初定不超过9.6万元。
五、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02日-12月08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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