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为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对我段产生危废中间环节进行管控,符合危废处置单位进场要求,项目地点位于丰台机务段丰西、丰台折返区域,依据《关于修订印发丰台机务段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丰机办〔2020〕84号)之相关规定,同时未达到细则规定中的竞争性谈判标准,故采用竞价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内容
(1)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协助甲方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精细化分类并进行安全包装、整理、内部转运等现场服务工作,以期达到危险废物符合安全运输及处置的相关标准,从而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前的减危化、减量化。
(2)协助甲方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协助甲方向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情况。
(3)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协助甲方设立危险废物内部贮存设施;协助甲方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在投放、转运、贮存等环节进行合规化管理及现场操作服务。
(4)协助甲方完成生态环境局各类数据填报工作。
(5)协助甲方做好与生态环境局沟通工作。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税务部门核准的纳税人。
2.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投标方需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调研,具备完成项目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证明材料。
4.投标方具有便捷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发生问题4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置。
三、投标人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企业法人本人签名);有授权的企业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企业法人、授权代理人本人签字),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2.具有完成此项目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竞价主要日程安排
拟参与投标人于2022年12月19日12时前,将相关资料及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丰西北里75号,逾期不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内配合丰台机务完成相关工作。
六、其他说明
1.采购方法:竞价。
2.竞价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名义报名,单独完成项目进行报价。
3.投标方在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未达到防治标准,无正当理由据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参与竞价活动等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商提供项目相关的溯源证据材料,投标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单方解除合同。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完成丰台机务段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合同内容要求,符合环保相关政策,如有必要卖方在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5.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1)合同价格,含处置过程期间一切税费。
(2)结算支付前,成交人必须上报所有危废转移处置联单资料。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西北里75号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10-518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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