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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24wl038)宁海湾n02地块石料公告

· 2024-03-05

宁海湾 N02地块石料竞价公告

编号: 2 4 wl 038

经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受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 ,本公司现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网络竞价: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为宁海湾N02地块约8850立方米石料(竞价前需要竞买人实地查勘)。

2.起始价:42.35万元(含税价值);

3. 砂石料提取时间:委托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30 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提取。

二、标的详细信息,受让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分网。

三、 本次竞价标的情况的特别说明

1、竞买人在竞价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及风险,须亲自实地踏勘,未实地踏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委托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4-65251789)。

2、本次竞价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竞拍,标的物数量一次性包干,实际砂土石料弃碴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将不再做调整,标的物数量及质量已实际交付为准,委托方对标的款项不实行多退少补,一切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 竞买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竞价保证金:

1. 人民币:伍 万元整( ¥50000元)

2. 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竞买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竞买人本人/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3.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0565

4.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1日下午16:00

五、报名方式:

竞买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点击 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网络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 (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六、竞价方式及时间

1. 受让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9:00-11:00 (竞价剩余时间小于 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3. 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在报名时限内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竞价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 竞买人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咨询电话: 0574—65131829

0574—65131686

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

宁海湾 N02地块石料 网络竞价须知

本须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 3号令、《宁波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宁波市国资委[2001]3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和处理本须知以外的其他问题。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为宁海湾N02地块约8850立方米石料(竞价前需要竞买人实地查勘)。

2.起始价:42.35万元(含税价值);

3. 砂石料提取时间:委托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提取。

二、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1日下午16:00。

3、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9:00-11:00 (竞价剩余时间小于 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4、网络竞价网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宁海分网点击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

5、有意参加的竞买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保证金一次性通过本人/公司银行卡转账缴入本中心帐户。本中心开户银行:农行宁海支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0565,收款单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6、保证金到帐后,竞买人可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宁海分网进行网络报名。

7、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8、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买人手机上,竞买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买的标的点击确认。

9、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保证金金额,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买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提示报名成功。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买须知

1、竞买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宁海分网竞价系统,系统会另行发送手机验证码,竞买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委托方须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2、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3、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4、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5、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6、竞买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10000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买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7、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8、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系统提示点击成交确认书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人默认并发布成交公示。

9、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10、竞买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宁海县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因竞买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报名及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具体报名及竞价时间再做另行通知,详细情况可届时与本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5131686。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保证金的处理

1、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标的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三 个工作日后(即 2024年4月9 日)返回已缴纳的保证金,由本中心退还到原帐户,不计利息。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本次交易作流标处理,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付款方式:

1、竞得人于4月10日(竞价结束之日起三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付清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 2%的比例支付)。

以上价款均通过本中心帐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宁海支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0565

2、竞得人付清交易服务费后在2024年4月10 16:00前将成交款、10%实际成交价的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账户并签订合同。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待提取期限届满且抵扣合同约定由竞得人承担的费用、违约金、损失后,剩余部分由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无息退还竞得人,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 7个工作日内补足。

七、标的物的移交

1、委托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30 个自然日内须完成标的物的提取,逾期按照 2万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委托方造成的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按现状进行竞拍,标的物数量一次性包干,实际砂土石料弃碴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将不再做调整,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多退少补。竞得人无条件服从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的现场管理,不得超挖砂石料资源,超挖将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得人在成交后提取砂石料过程中上下车、运输等一切行为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运输路线及运输要求必须满足城管、环卫、交通、道路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竞得人须安排2-3个专职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交通疏导。

4、竞得人在取料过程中应按照由上至下分层取料,分层高度不应大于2m,同时合理设置施工便道,严禁乱挖、严禁挑料、严禁形成高度大于2m的边坡。竞得人在取料过程中严禁破坏已建构(建)筑物及原始地貌。

5、竞得人应严格遵守装车、运输等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对己方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6、砂石料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镇、村二级道路)、环境污染承担修复责任,修复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竞得人不进行修复的,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可以先行代为修复,修复费用在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竞得人必须在 7个工作日内补足。

7、根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扬尘污染防治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2 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应做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等相关工作,并安排好洒水车进行常态化作业。

8、砂石料必须由在宁海县综合执法局备案过的单位进行运输,否则应按转让价款总额的20%向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支付违约金。

9、合同签订后,若出现标的物毁损、灭失、盗窃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提取标的物发生的安全事故、运输途中的风险或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与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无关。

八、本次竞价标的情况的特别说明:

1、竞买人在竞价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风险,须亲自实地踏勘,未实地踏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委托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踏勘(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 0574-65251789)

2、本次竞价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竞拍,标的物数量一次性包干,实际砂石土弃料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将不再做调整,竞价资料数据仅供参考,标的物数量及质量已实际交付为准,委托方对标的款项不实行多退少补,一切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竞价成交后,双方交易的各项费用依照国家规定均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竞买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竞得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取得标的使用权的委托方有权收回使用权,已交付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相关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送公安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如违反下列任何一项条款之规定,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

1、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额竞价成交款的;

2、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3、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办理实物移交手续的。

十二、竞价成交的标的,由竞得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方自行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标的物应缴纳税款及其他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争议,由竞得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我中心概不负责。

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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