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8-440604-48-01-800654 | ||||||||||||||||||||||||||||||||||||||||||||||||||||||||||
投资项目名称 | 同济路西延工程(禅港东路至季华北路) | ||||||||||||||||||||||||||||||||||||||||||||||||||||||||||
招标项目名称 | 同济路西延工程(季华北路至古新路) | ||||||||||||||||||||||||||||||||||||||||||||||||||||||||||
标段(包)名称 | 同济路西延工程(禅港东路至季华北路)项目河堤修复与加固工程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69721.00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对右岸桥位及其上、下游各50m范围,左岸小布窦水闸排洪道至下游最近丁坝间岸滩进行堤防加固,加固堤防总长293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堤身堤身充填灌浆加固、水下抛石护脚、格宾石笼护脚,钢筋石笼护脚及生态混凝土护坡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 ||||||||||||||||||||||||||||||||||||||||||||||||||||||||||
招标内容 | 同济路西延工程(禅港东路至季华北路)项目河堤修复与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CC)WZ0016 项目名称:同济路西延工程(禅港东路至季华北路)项目河堤修复与加固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3月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3月21日 一、答疑内容 1、问: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第2页二、路面恢复工程序号8压顶面涂黄黑色反光漆单位为台班,该条清单单位是否有误? 答:详见二、澄清修改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工程量清单》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第2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2、现就《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3、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2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4、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发布文件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2024年3月8日 2024年3月8日 | ||||||||||||||||||||||||||||||||||||||||||||||||||||||||||
工期(交货期) | 90 | ||||||||||||||||||||||||||||||||||||||||||||||||||||||||||
最高投标限价 | 7610145.1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4.6.1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的业绩不作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2-28 17: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5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5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
开标方式 | 随机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3-25 09:30:00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六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90167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肖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1019488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105864 | ||||||||||||||||||||||||||||||||||||||||||||||||||||||||
发布责任人 | 肖先生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的交易编码为:GC2024(CC)WZ0016 2、异议受理单位: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757-82901678 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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