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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洛书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项目(共2个标段)(项目代码:2211-410328-04-05-188455)

· 2024-03-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洛书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市耀华实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以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洛宁县洛书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项目(项目代码:2211-410328-04-05-188455)

2、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长水乡

3、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4)0032号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金额:政府专项债,29226358.88元;

其中一标段:9457990.21元;二标段:19768368.67元

5、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洛宁县洛书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项目;其中一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含洛书广场(核心区)、民宿工程;二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含景观停车场、景观广场(入口区)、竹林提升改造工程

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标段

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按照标段顺序先后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13、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除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及股权变更信息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除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及股权变更信息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 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4年03月13日 2024年03月19日 24 : 00 ,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2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洛宁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一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 /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阳市耀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城关镇兴宁中路47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6220569

代理机构: 河南以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林科路19号院3号楼16层1601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1-55676685

监管部门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9-66261339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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