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巨崎光电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无线传感电子光电设备及智能电子模块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东至空地,南至曹家港,西至姜贤路,北至规划支路 | 巨崎光电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新建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等建筑,建筑面积约41013.14m2,购置中速/高速贴片机,回流焊炉、AOI检查机、全进口自动精密注塑设备及挤出设备、自动组装流水线、自动光学检测仪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00万套无线传感电子光电设备及智能电子模块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日常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焊接、清洗、擦拭废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30m高排气筒;②注塑、挤出、点胶:二级活性炭吸附+30m高排气筒;③喷塑粉尘:布袋除尘器+30m高排气筒;④固化废气:水喷淋+30m高排气筒;⑤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30m高空排放。 3、固体污染物: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隔声、减振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3027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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