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名称:废线
一级分类:有色金属
二级分类:铜及铜合金料
三级分类:电线电缆
四级分类:
五级分类:
货物类型:现货
型号:
计量单位:吨
生产厂家:
数量:2.5
起拍单价(元):24800.0
起拍总价(元):62000.0
生产地: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金丽道2157号
存放地:天津-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金丽道2157号
竞价开始时间:2024-04-09 10:00:00
竞价结束时间:2024-04-09 10:20:00
竞价阶梯:50.0
最大竞价幅度:250.0
延时周期(分):2
最少报名人数:3
附加条款:1、甲方货物的数量及其总价均为预估值,以实际成交数量为准,甲方不对实际成交量与预估值的偏差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优先满足内部利用货物,该等优先利用的货物不在本合同销售范围内。乙方完全理解甲方废旧物资的预估数量和质量情况随甲方生产情况而波动,甲方不对该等波动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运输车辆或设备应定期检验,尾气排放需国五以上排放标准(包含国五)。乙方运输货物的车辆装载后的重量、长、宽及高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甲方厂区内乙方车辆的行驶速度遵守甲方如下规定:道路限速15公里/小时,库房(料场)内限速3公里/小时。 4、乙方有义务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配置相应人员数量、作业工种。如遇到生产高峰期或突发事件按甲方要求配置人员。非指定废售区库房(或料场)的同质或同类的货物不在合同销售范围内。 5、乙方不能满足上述条款,甲方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将标的物安全运送至乙方经营场所,沿途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废旧物资。乙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甲方,并提供给甲方相关废旧物资处理承诺书。 7、乙方为省外单位的,需提供独立处置固体废物能力的证明(如:排污许可证等)。8、买方提货频次必须满足卖方要求(1次/1天或1次/2天)如因提货不及时造成卖方现场货物堆积、货物管理成本增加等后果将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及预付款,并不允许其再参加卖方循环物资投标。9、乙方每次提货前需将乙方提货运输车辆行驶证提供给甲方,并保证车辆空载重量与实际车辆空载过磅重量一致。10、乙方自协议生效开始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制度要求,如未遵守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及预付款,并不允许其再参加卖方循环物资投标。
竞价保证金比例:0%
履约保证金比例:0%
服务费比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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