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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十五五”绿色交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竞争性磋商

· 2024-04-02

项目概况

十五五绿色交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之俊大厦2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十五五绿色交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一)实施必要性

十五五是实现双碳承诺、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时期,要在做好十四五绿色交通工作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十五五交通领域的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部署。前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决定规划的质量,为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绿色交通的发展经验,深入分析内外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所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特开展《十五五绿色交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以充分发挥前期研究对规划编制的指导作用,切实提高上海绿色交通十五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二)立项依据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第2页第三节);2021年3月13日,《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第32页第四节);2021年1月27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第108页第4节);2022年4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22〕6号)(第6页第4节);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交规划发﹝2021﹞104号)(第5页第1节);2021年6月25日,《上海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第22页第5节);2020年12月,《上海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第14页第1节);2022年7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22]7号)(第2页第3节);2023年1月18日,《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沪交科[2023]8号)(第2页第4节)。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绿色交通十四五工作进展回顾。梳理十四五期间交通领域在生态保护、节能降碳和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进展以及指标完成情况,并综合评价十四五期间绿色交通发展水平。

二是十五五绿色交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及重大战略要求,剖析绿色交通发展所面临的宏观形势及综合交通发展趋势。

三是十五五发展趋势以及能耗、排放目标初步预判。基于调研数据和相关资料,预测十五五期间上海交通领域各行业活动量、能源消耗以及碳排放发展趋势,初步预判十五五期间的目标要求及重点指标设定。

四是十五五绿色交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根据十五五发展阶段的判断及发展目标的制定,初步明确绿色交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策略。

五是重大任务措施和建议。基于思路和策略指引,同时积极开展国内外资料收集及国内城市调研,总结绿色交通发展先进做法,学习吸收相关经验并分析上海借鉴的可能性,明确需要重点推进的任务板块及主要的措施。

三、运行管理及保障措施要求

上海市交通委项目内部管理实施主要领导负责制度、项目负责人跟踪制度、季度执行情况跟踪制度;外部监督实施项目负责人联系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与项目组联合开展项目调研、咨询、推进,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议,对项目执行延迟、质量问题、成果不达标等风险加强预判和防范。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考核,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实施跟踪考核评议;聘请行业专家对项目实施成果评审。

四、成果要求

完成相关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

数量指标:研究报告数量1份;

任务推进进度表1份;

质量指标:专家评审通过率100%。

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及时完成。

效益指标:对本市道路运输行业低碳发展有促进效益。

满意度指标:委托处室满意度≥90%。

五、项目进度要求

① 2024年3-5月,启动项目,完成采购程序和合同签订;

② 2024年5-7月,收集资料,项目开题,明确项目重点内容;

③ 2024年7-9月,开展书面调研以及相关部门调研,并走访调研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深化研究报告,形成初步成果;

④ 2024年10-11月,完成项目终期评审,提交最终成果。

六、人员要求

1、报价人需拥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相关工作经验;

3、成交人组成专项工作团队,并将专项工作团队人员配置情况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即时开展工作,以确保其专业服务的质量。成交人应确保不得随意更换其工作团队成员。

七、验收方法

最终报告采用专家评审方式验收,由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作为结题依据。

八、成果权属

成交人应对编制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过程性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保密。

最终成果(包括中期报告及最终工作成果)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人不得对外发布、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研究成果。

九、付款方式

完成合同签订支付50%,项目整体完成后支付尾款,最终以财政拨付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响应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之俊大厦2401室

方式:代理公司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报名材料: 1)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查询记录(网上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查询记录(网上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之俊大厦2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之俊大厦2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

联系方式:林莉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甯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2401室

联系方式:张成杰、021-54249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成杰

电 话: 021-5424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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