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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松阳县谢村源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2024-04-1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 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松阳县谢村源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新兴镇大岭根村、内孟村

松阳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拟投资约1651.77万元在松阳县新兴镇大岭根村、内孟村新建谢村源重点山洪防洪治理工程。工程涉及谢村源沿线大岭根村(含大岭根自然村、合湖自然村)、内孟村(含内孟自然村、大畈自然村)等2个行政村(含4个自然村),涉及治理河道2.2km。其中新建(加固)堤防2.1km,新建护岸0.6km,改造固河堰坝9座,疏浚河道 1.2km。堤防、护岸工程线基本沿现状堤岸线布置;对阻水堰坝进行改造,通过降低堰坝高程、改造翻板闸等措施加大行洪断面,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对淤积河道进行疏浚。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期砂石料及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的方式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混凝土搅拌,不外排。沉渣定期清运至弃渣场。冲洗废水pH值偏高,投加酸性中和剂调节。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选用标准隔油沉 砂池,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车辆冲洗。基坑排水经排水沟自流进入沉淀池,经静置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混凝土拌合。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生态厕所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废气:施工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挡,经常洒水保持堆场内地面湿润,进一步抑制物料扬尘污染。渣土等建筑垃圾及土方、砂石等材料应分类堆放,严密覆盖。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靠近居民点的一侧设置防尘围栏等。

噪声: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在噪声敏感点附近进行工程施工时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出车频率;在靠近居民点一侧设可移动的临时隔声板,隔声板高度不小于2.5m(可以起到兼顾防尘作用);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音等。

固废: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建筑垃圾应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废弃土石方运至建设单位指定堆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统一处理,并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建议采用合同形式委托当地村镇环卫部门实施;每个施工区的施工机械使用、维修过程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设施中的污泥、浮渣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暂时储存设施,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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