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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及标志设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4-2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及标志设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2-05 至 2023-12-11
撰写单位: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永浩
(葫芦岛市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及标志设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及标志设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00-0228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及标志设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1,100.00
最高限价(元):701,1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履约期限: 2023 12 31 日前完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履约地点: 葫芦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8 39 号),依据国家新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18 ),葫芦岛市绥中县、南票区、连山区 3 个县区共计 23 个(名单见附件)乡镇级集中式农村水源地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分、勘界、立标工作。

四、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 23 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案编制,保护区界线勘定,完成 23 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60 个界桩、 40 个界标、 40 个宣传牌的制作及实地埋设;编辑制作埋设的界桩、界标、宣传牌成果表、实地拍摄照片、编写技术报告。

(一)水源基础状况调查

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卫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法,开展水源地调查。调查范围为葫芦岛市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水源。调查内容包括水源地基础信息(名称、水源类型、取水口或水源井位置等)、水源地运行状况(建设时间、取水量、服务对象、使用状况、取水方式、水处理设施情况等)、水源地管理状况(监测情况、巡查情况、应急预案等)、区域自然及社会经济状况、水源地周边污染源及风险源情况等。

(二)划分技术报告编制

在调查基础上,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 2019 92 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338-2018 )等有关文件要求,划定各乡镇水源地的保护区范围,开展水源地(水源井)测绘,划定保护区边界,提出规范化建设及管理相关要求,编制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含划分方案)、绘制相关图件。

(三)专家论证

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省、市有关专家对技术报告及划分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四)标志设立

完成 23 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界桩、宣传牌制作及实地埋设;编辑制作埋设的界桩、宣传牌成果图件及报告,立标验收。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意见、通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

[5]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5

[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

[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 338-2018

[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89] 环管字第 201 号)

[9]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 [2012]50 号)

[1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 HJ 774-2015

[1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HJ 773-2015

[12] 《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环办函 [2012]473 号附件十)

[13] 《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2018

[1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T 433-2008

[15] 《关于印发辽宁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8 39 号)

[16] 《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 [2022]379 号)

[17] 《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辽水合 [2022]35 号)

[18] 《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 [2019]92 号)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组织生态环境领域专家,指导论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最终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七、成果要求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集;

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信息数据库;

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点之记。

八、服务质量: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九、付款方式及条件: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支付全部合同款。

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价款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为支付本次采购所需资金已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各阶段付款因预算执行不及时影响价款支付,供方自愿放弃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采购人银行帐户和追偿逾期利息的权利。

十、提交成果及份数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syymzx@163.com),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并电话联系确认,若未发送以下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证书。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lnsyymzx@163.com)的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6.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下载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 0429-3023831、3023833。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4号
联系方式: 18009873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12号OVU创客公社A座601室
联系方式: 024-62516636;13604131404
邮箱地址: lnsyym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92001040016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初琪
电 话: 024-62516636;1360413140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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