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

保标招标 > 污染防治 > 招标信息 > 南疆区域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利用处置项目

南疆区域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利用处置项目

· 2024-07-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疆区域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利用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108-FW074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疆区域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利用处置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 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南疆区域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利用处置项目

2.2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质增效,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公司拟利用热解析工艺,在南疆钻井作业现场开展 油基岩屑深度减量工作,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含油率低于1%,按照环保政策要求仍需按危险废物进行固废处置。 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委托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转运和合规处置。此次工作量预计为含油污泥综合 利用后剩余固相约15000吨,预计合同金额535.5万元(大写:伍佰叁拾伍万伍仟元整),不含增值税。具体工作以招标人生 产实际需要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标包。

将钻井工程产生,经场内初步深度减量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含油率低于1%,按国家相关要求装卸、转运、贮存并 完成处置(罐车由中标人负责)。其中包括:

(1)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间,组织符合国家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的车辆到达钻井工程现场装载运输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 相。

(2)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并用于贮存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对进入贮存转运场所的剩余固 相,按照国家计量标准进行计量。

(3)按照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对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进行合规处置(包括对处置后的 岩屑以及处置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进行监测检验)。

(4)对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的转运、贮存、处置进行全过程管理。

(5)确认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装车条件,承担自含油固相进入中标人运输车辆后的所有工作,安全环保责任等工作 和责任。

(6)若需跨省转运,中标人应协助业主方办理转出及处置所在地的转入手续、危废处置申报,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相应手 续。跨省转运手续时限要求为:以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 ,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 服务区域: 南疆区域。

2.4限价情况: 本次招标控制价如下表所示(不含税)。控制价包括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的转运、贮存、处置以及安 全环保方面的全部费用。

油基岩屑转运及终端处置服务控制价标准(不含税)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1

处置服务费

元/吨

260

含处置费、人工等费用。

2

油基岩屑运输费用

元/吨.公里

0.97

按照塔里木油田公司核定公里数据实结算。 * 投标报价若超过前款要求的最高限价即为废标。投标人以下浮率报价。只允许整体下浮,不做分项报价。 2.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 2.6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7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3家,推荐前N-1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履约审查后原则上确定前两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M);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2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全部推荐为中 标候选人,招标人履约审查后原则上确定全部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不具备竞争性,则否决所有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 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工作量分配原则:如果中标人为2名,根据排名,按照6:4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中标人仅1名,根据其实际履行能力,分配工 作量。

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实际工作量按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工作量做承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处置能力、转运能力、处置能力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实 现的功能进行现场履约能力考察,考察和评估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考察合格,经审批后予以 授标。

若拟中标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情况报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同 时,招标人有权对后续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考察,并根据考察﹑评估结果依次递补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平均值40%(不含)以上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的处置和贮存等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的转运允许分 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剩余固相转运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提供分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等文件,并 承诺 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将分包合同、分包商资质、技术方案、作业人员等向招标人备案,报备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变 更,需提前15日,书面向招标人汇报,招标人对分包内容、资质、业绩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变更。

*3.4.企业资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等危险废弃物的经 营单位必须取得具有地方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072-001-08)。同时核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经营规模不低于30000吨/年。须提供有 效的证书(复印件)。

*3.5.运输要求 3.5.1每日转运、接收能力须不低于300吨/天。(投标时须书面承诺

3.5.2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证明:运输单位营业执 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等资料的的复印件;同时提供至少3辆剩余固相运输车辆载重信息。附 运输车辆有效期内加盖运输单位公章的机动车行驶证、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以及车身正面、侧面和车 身车辆识别代码照片各一张;

注:(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原则上不予变更、增加,确须变更、增加的,须提前向招标人进 行报备,经招标人同意后变更、增加。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能安排车辆或罐到作业现场保障生产。

3.5.3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贮存场所所用称重装置必须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并定期进行校验核准(提供计量局颁发的在 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书)。

*3.6.处置方式要求: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处置方式需与环评报告相符,拟采用的剩余固相处置工艺及相应的安全环保 管控措施,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管理要求、行业标准规范规定。

*3.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包括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效力的体系认证。

*3.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一般及A级以上生产安全事 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9.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处置单位必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应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更多商机详见官网:https://www.gov-bid.com/ <-------点击跳转至官网

文章推荐:

编制大石桥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管控方案

[萍乡市本级]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监督检查及“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支撑项目(项目编号:久和-px2024-001)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2022年报废物资处置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报废物资处置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