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渭河支流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GK-202407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麟游县渭河支流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麟游县九成官镇良舍村柳坡至蔡家河村肖岭塬和漆水河唐林苑东流域至慈善寺石窟,建设内容为新建截污管网、清理垃圾、生态护坡、生态湿地、生态步道等。本次计划对麟游县渭河支流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进行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麟游县渭河支流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麟游县渭河支流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年检合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含投标当月);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07月01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各自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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