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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4-08-1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管二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建管二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市建管二中心党支部坚决落实巡察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市建管二中心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紧盯上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研究印发了《中共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支部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由中心主任总体负责,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责任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代建代管项目履职不到位

1.关于部分项目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项目推动不力存在的管理及业务方面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强化项目建设工期管理,市建管二中心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项目工期考核管理制度》,对中心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监理单位加强了管理,并综合考虑环保、重污染天气等情况科学制定建设工期。三是强化项管单位职责,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建设任务,市建管二中心印发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管理制度》,将前期工作纳入项目进度整体管理。市建管二中心将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提醒并配合业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并指出设计中的不足和问题,降低后续设计调整对工期影响。

2.关于工程变更管理把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程变更管理把控不力的问题,为规范化管理工程变更,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分别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二是为切实提高变更管理能力,市建管二中心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变更管理制度》,在提升变更办理效率和把控强度上了新的要求。三是市建管二中心建立设计阶段内审机制,强化设计阶段管理工作,提升施工图功能性、技术性、经济性、细节性审查工作,尽量减少设计原因导致工程变更;建立预算编制、清单编制会商机制,客观、细致、详尽地开展预算编制、清单编制工作,减少预算及清单中漏项、漏量、范围不明确或不全、特征描述表述不清等问题导致的工程变更。

3.关于部分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涉及人员要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将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过程、项目验收等项目全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规范存档并在市住建系统率先采用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截至20247月,档案管理系统已完成25个在建项目(含所有已开工未竣工项目)的各类档案资料上传,同时完成了9个项目竣工档案资料上传工作,共计2.5万余件文件。

4.关于部分项目前期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前期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市建管二中心针对前期审核工作,完善了设计阶段内审机制和预算编制、清单编制会商机制,强化设计和预算阶段的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因设计、预算及清单中漏项、漏量、范围不明确或不全、特征描述表述不清等原因造成财评金额高于预算金额、后期工程建设变更多及结算金额超合同金额等情况发生。

(二)招标工作管理不规范

5.关于量身定制招标条件,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市建管二中心正在起草《市建管二中心招标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对重点项目建立专家咨询联席审查机制,避免编制招标文件时量身定制、设置不合理条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市建管二中心《党风廉政约谈制度》,提升相关人员的廉洁意识。三是加强督促提醒,评标前告知业主代表评标注意事项,并建立了业主代表廉政风险承诺机制。

6.关于存在围标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建管二中心已将清标及数据分析情况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该问题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后续工作依据调查核实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7.关于招标过程异常,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切实提升招投标方面业务水平,市建管二中心组织学习了《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后续将每年开展不少于3的专学习。二是充分发挥项管单位的监督作用,要求业主代表廉政风险承诺。

8.关于未对围标、串标、卖标等违规行为进行打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为切实履行项管单位职能职责,市建管二中心如何辨别围标、串标、卖标等问题开展了学习。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将于2024,与市建发中心就如何开展招投标联动工作和加强标后管理进行讨论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9.关于招标文件拟定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招标文件拟定不严谨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市建管二中心根据涉诉问题,举一反三,在施工合同模板中取消了施工措施包干的风险条款设置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市建管二中心已完善对勘察设计、预算单位的考核条款,并严格按考核条款进行考核,从源头上治理,降低涉诉风险。三是市建管二中心加强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从源头减少设计错误,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三)在建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

10.关于部分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存在工作不够细致,监督管理力度缺乏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发了《市建管二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的通知》,每月督促施工单位足额发放每月底就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从2024年起民工工资拖欠处罚列入施工合同条款,对存在长期拖欠行为的施工单位,与劳动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处理。项目现场设置民工工资发放相关法律宣传标语,公布市建管二中心项目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及投诉举报电话,便于民工诉求表达。三是加强与业主和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随时了解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确保民工工资按合同约定每月足额到位。

11.关于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相关科室及人员履职不力等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的项目现场管理中,每月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进行现场考勤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罚到位,需提级处理的按照程序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将专业分包审批工作制度纳入《工程现场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审批流程,项目管理中严格遵守分包资格审查、审批制度,杜绝未审批或审批不完善情况。

12.关于对项目三包一挂监管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包一挂监管不力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在2023年初将三包一挂监督工作纳入监督科的职能职责,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联动交叉检查,提升了多部门联动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三是2020以来,市建管二中心先后印发了《关于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理顺中心在建项目三包一挂监管工作的通知》,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进一步优化中心在建项目三包一挂管理制度》。目前正在起草《市建管二中心关于强化监管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通知》将通过严格监督考核,加大现场监督检查频次,确保三包一挂工作落地落实。

13.关于项目安全环保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建管二中心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就通报问题罚款20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别罚款1000元。二是市建管二中心督促项目立即进行了整改,全面进行了绿网覆盖,加强了扬尘控制措施。2024112日,泸州市建筑工地实用性扬尘防治措施运用推广会在本项目召开。三是市建管二中心就园林绿化项目、大面积土石方作业项目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环保工作管理清单,每月对照清单检查考核,加强环保及扬尘的治理工作。通过清单化管理,项目管理人员提高了扬尘和环保治理工作重视度并切实履职尽责。

(四)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14.关于海绵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问题,经查,使用海绵专项资金的龙涧溪公园项目和九狮路及高铁站前广场两个项目存在资金使用进度严重滞后的情况。针对专项资金使用执行率未达标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资金指标制定了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倒排项目工期,以提高资金执行率。使用海绵专项资金的茜草滨江绿地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已按照要求制定了资金需求申报计划和使用进度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使用。二是为提升海绵资金使用率,市建管二中心将通过在项目前期合理制定资金需求申报计划,及时与业主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资金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资金使用指标和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等方式,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三是通过培训学习、案例分析、强化监督等措施,提高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进度管理水平、结算工作水平和责任心,高效解决结算中的问题,提高月进度产值,按时支付结算款,合理合法快速支付专项资金。

15.关于代建项目管理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代建项目管理费用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2024年起,正式在编人员的经费使用全部在综合定额内列支,编外人员与项目管理产生的直接费用在建设管理费中列支。三是为规范项目管理费的使用,市建管二中心印发了《项目管理费使用办法》,明确了项目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办法》中也对项目管理费的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下一步,市建管二中心将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中心的制度执行。

16.关于民工工资拨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保证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开展,并根据现行法律在施工单位因经济纠纷被冻结账户时不再冻结民工工资专户的规定,市建管二中心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民工工资专户设立、专户支付比例、拨付流程等来保障民工基本权益。

17.关于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提前计量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为强化进度款拨付的审批流程,市建管二中心在进度款审批会签单中增加合同条件支付符合性审查项,按合同约定明确审批条件,杜绝超进度拨付工程款问题发生。从20243月开始,中心全部在建项目进度款审批会签单中已增加该审查项。

(五)防范化解风险不到位

18.关于所管在建项目未开展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对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的认识和理解,市建管二中心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泸州市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指南(试行)》,促进科室人员充分认识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和具体办理流程。二是根据《泸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舆情风险评估应在业主编制的可研报告中载明。自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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