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嵩山煤矿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对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嵩山煤矿生产运营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和油漆桶进行合规处置。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价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营业范围涉及本项目招标内容)。
2.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资质: 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文件和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运输单位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
5.业绩:近三年(2021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与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采购组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
2.本次实行网上公开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3.供应商需上传要求投标报名资料(资质证明文件;含询比价采购文件要求资料)扫描件至中原云商平台以供资质审查,网上资质审核通过后,线下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资料邮寄至嵩山煤矿(具体格式按照公告的附件)。
邮寄地址:见公告中的联系方式。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文章推荐:
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仪表车间2024年10月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配件询价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