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技改提升优化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青莲路1号 | 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景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055万元,利用新兴厂区原有厂房(约1200 m2)进行改造,购置制冷机组、风机、气调包装机、锯骨机、开条机、贴标机、砍排机、绞肉机、肉糜机、肉糜定量灌装机、金检机、落盒机等国产设备,进行车间技改提升,优化生产效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5000吨分割肉、5000吨猪头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的三级标准后纳入附近污水管网。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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