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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嘉兴市顺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金属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2024-01-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5000吨金属配件建设项目

海盐县通元镇创业路266号2幢2层-2

嘉兴市顺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顺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金属配件建设项目选址于海盐县通元镇创业路266号2幢2层-2,租用浙江翼宏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200平方米作为生产场所。项目以金属配件、塑粉、钢丸、达克罗水性无铬涂料等为主要原材料,经高温除油、清洗(碱性水)、抛丸、喷塑或达克罗涂覆等工艺,购置网带炉、抛丸机、喷塑线和达克罗涂覆线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吨金属配件的生产能力。

废气: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接入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覆废气收集与喷塑固化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自带滤芯+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墙体隔声等措施;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员工培训上岗。固废:一般固废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暂存,暂存场所应建设基础防渗、防风、防雨、防晒及照明设施等。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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