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丰城三泰金属拆解回收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2月28日-2024年2月29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0795-7150662 EMAIL:fchbglk@163.com
通讯地址:丰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环保窗口邮编: 331100
项目名称 | 丰城三泰金属拆解回收产业园(一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丰城市洛市镇下城村(丰城市洛市镇ST-1-01号地块) |
建设单位 | 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购置丰城市洛市镇ST-1-01号地块建设丰城三泰金属拆解回收产业园(一期)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约173亩。地理坐标为E115°51′21.332″,N27°59′24.201″。项目总建筑面积63511.20m2,主要建筑内容包括5栋拆解车间共计面积52867.40m2,1栋宿舍楼5028.52m2,1栋设备用房607.04m2,门卫54m2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拆解0.5万吨废电机、0.5万吨废发动机、1万吨废小家电及8万吨废五金。该项目在丰城市行政审批局通过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202-360981-04-01-847767。 项目总投资11580.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1.7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进入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园区西北侧自然沟渠,尾水最终汇入秀富水;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金属拆解回收项目,废气源强主要为破碎产生的破碎粉尘,切割产生的切割粉尘,及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其中破碎粉尘有组织排放,切割粉尘及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及切割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算的50m范围内。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食品等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环境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布袋及粉尘、不可利用废物、废弃物均为一般工业固废,可外卖于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绝缘纸、废石棉、废机油、废线路板、含铅、汞等危害物质元器件、废矿物油、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废铅蓄电池、含油污泥等为免费无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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