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30万套高精密数控机床直线导轨项目 | 海盐县武原街道桑德兰路8号 | 浙江鹏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鹏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用浙江顺赢钢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厂房3868.94平方米,主要以型钢、尼龙PA66、工程塑料ABS为原材料,经热处理(水淬)、锯、铣、钻、校直、喷砂、平磨、成型磨、注塑、装配、包装等工艺,购置龙门精密直线导轨磨床、精密平面磨床、精密滑块磨床、注塑机、喷砂机、多用热处理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套高精密数控机床用直线导轨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附近管网。 本环评所有产生油雾废气的密闭空间均可保持微负压,收集后的废气经高效静电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注塑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本项目喷砂机设备自身密闭,废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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