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5808982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高新社区宜屏快速通道东100米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空板及珍珠棉生产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高新社区金润产业园 | 宜宾市昌玖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鑫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万元,项目租用已建标准厂房,项目建筑面积约8700平方米。设计建设珍珠棉生产线1条、中空板生产线1条、木托盘加工线1 条和纸箱加工线 1条,布设珍珠棉发泡机、复合机、造粒机和冲压机等设备,生产珍珠棉、中空板,加工木托盘、纸箱等产品。 | 一、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由预处理设施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采取隔声减震、控制施工时间等噪声防控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固废部分回用,部分无害化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3m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及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3m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园区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高捷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鸳溪河。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加装设备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的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珍珠棉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中空板边角料及不合格品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纸板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外售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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