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4月9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国网四川宜宾供电公司110kV大益变电站2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
电话:0831-2327327。
联系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国网四川宜宾供电公司110kV大益变电站2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和平村3组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宜宾供电公司 |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总投资503.37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1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既有变电站(110kV大益变电站)围墙范围内更换2号主变,容量63MVA;并更换2号主变110kV中性点避雷器、10kVⅢ段户外架空母线桥、110kV侧引流线、10kV侧穿墙套管,重新完善二次接线及调试。同时拆除并新建主变油坑1座、事故油池1座,配套新建10kV母线桥支架及基础。不新增用地。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扬尘:采取施工场地局部洒水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 (二)废水 变电站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既有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 将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本次扩建区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 塔基基础和电缆沟采用人工开挖,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 (四)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集中转运;少量渣土建筑垃圾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弃渣场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减少工程建设对站外区域地表的扰动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对站内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行清理并恢复原貌。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扩建投运后不新增生活污水,无新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站内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既有化粪池收集后用于站外农肥。 (三)噪声 新增主变压器选用噪声源强低于63.7dB(A)的主变设备;新增主变压器布置在预留位置。 (四)固体废物 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集中转运。事故产生的少量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电磁环境 选用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自然油循环自冷式变压器,并通过采取站内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所有电气设备安全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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