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2023年11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涉及朱集镇朱集村一馍店违规使用燃煤锅炉;双杨村一物料堆场露天堆放;朱集村一塑料加工点违规生产问题,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朱集镇朱集村笑笑馍店使用燃煤小锅炉。
2、朱集镇双杨村前杨家庄物料堆场露天堆放,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3、朱集镇朱集村塑料加工点未履行环保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建成塑料颗粒生产线并投入生产加工。
二、整改实施主体
朱集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1、笑笑馍店:立即停止使用燃煤热风炉,改用清洁能源。
2、杨家庄物料堆场:现场堆放物料使用密目网进行全覆盖。
3、朱集村加工点: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拆除机器设备,连同原料、产品全部清运离场。
四、目标任务
1、笑笑馍店:淘汰取缔燃煤小锅炉。
2、杨家庄物料堆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扬尘污染隐患。
3、朱集村加工点: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的散乱污加工点。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笑笑馍店:燃煤锅炉已拆除,更换为生物质颗粒锅炉;
2、杨家庄物料堆场:现场露天堆放的物料已全部使用密目网覆盖;
3、朱集村加工点:生产机器设备已拆除,原料已清运离场。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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