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

保标招标 > 污染防治 > 中标信息 > 【拟批准公示】南通科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教学专用绘图用具制造项目

【拟批准公示】南通科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教学专用绘图用具制造项目

· 2024-04-18

项目名称:教学专用绘图用具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惠萍镇海鸿村15组

建设单位:南通科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2014035320350000003508320410)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惠萍镇惠民路390号,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教学专用绘图用具笔尖和眼镜配件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12207平方米,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42%。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眼镜配件5000万副和教学专用绘图用具笔尖2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208-320681-89-01-640196。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进入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酸洗水和水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须严格控制VOCs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要求。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2、废拉丝粉、收尘固废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边角料、沉淀池污泥、废槽渣、废包装桶、碳氢清洗废渣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文章推荐:

徐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项目

大通区上窑镇ds01-02-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洛阳市文物局汉魏洛阳城遗址博物馆空调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