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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结果公告

· 2022-09-02
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结果公告

2022年09月02日 08: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本溪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8:3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温召静、路秀权
总成交金额¥44.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林娜
项目联系电话15140172966
采购单位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64141771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40172966
附件:
附件1科源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8-22 至 2022-08-23
撰写单位: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2-210500-01351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2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44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60202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39号),依据国家新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本溪满族自治县拟对草河口镇、连山关镇等共6处乡镇级农村水源地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分、勘界、立标工作。

服务要求:★1、水源保护区环境基础状况调查、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水源保护区实地勘测定界。 ★2、制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件:建立基础地理图层、专题图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电子地图图例格式要求详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表3。 ★3、按相关要求完成宣传牌、警示牌、界桩等设立工作并通过管理部门验收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7]《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92) [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89]环管字第201号) [1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 [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1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2015) [1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14]《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2018)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水源保护区实地勘测定界和标志牌、界桩设立工作,并在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5]717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指导论证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最终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在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验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温召静、路秀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内容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119号

联系方式:15641417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联系方式:15140172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林娜

电 话:151401729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终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科源本溪满族自治县乡镇级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勘界及立标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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