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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煤泥、气化渣处置公告24.8异常公告

· 2024-08-22
[物资处置-竞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煤泥、气化渣处置公告24.8异常公告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气化煤泥、气化渣处置公告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现有气化煤泥、气化渣经公司领导批准,已具备竞价销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河南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煤泥、气化渣处置项目。
二、竞价销售内容
2.1 竞价销售内容:本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煤泥、气化渣处置。本项目所处置物资中标方自提,运费中标方承担,现场卫生中标方负责。气化渣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气化渣(湿) 吨 约240-300吨/天 实际数量以实际生产量为准;气化煤泥发热量1600-2600大卡
2 气化煤泥(湿) 吨 约80-120吨/天
2.2处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处置量为合同期限内鹤壁煤化工气化煤泥、气化渣全部生产量。
2.3报价方式及数量计算:此次投标是对每吨气化煤泥进行报价(单位为元/吨),以鹤壁煤化工过磅单为准,气化渣计量不过磅不计价。
2.4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中标价)元/吨×气化煤泥数量(鹤壁煤化工过磅单)=结算金额(气化渣不计量不过磅不计价)。中标方每月25日前预付下月货款(承兑或现汇),每月最后一日结算当月货款时多余部分结转下月使用、不足部分及时补齐。
当月25日至次月24日为一个结算月。款到发货。承兑现汇结算。中标单位账户应始终保持1个月的货款。
三、 报名资格要求
3.1 报名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才能够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参与网上报价: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或租赁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的以鹤壁煤化工为中心半径25Km范围内的密封仓库面积不小于1500M²。【为防范不可控风险,如雨雪异常天气疫情等】(上传仓库证明)。
(3)根据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推动化工企业距离在200KM内物料运输使用新能源汽车(电车)进行运输的文件要求,现场服务运输车辆必须为新能源汽车(电车)。
(4)必须是在河南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用户。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缺一不可!
(6)有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有或租赁灰渣的储存场地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在以往类似灰渣承包合同执行中,曾违反合同履行的单位、法人和委托代理人(法人和委托代理人原公司曾违约,换其他单位)不得投标。
(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样品查看及报价时间、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及样品查看截至时间:2024年8月27日15:00。
4.2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8月27日15:30(延时60秒)。
4.3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通过河南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红章(公章)。
(2)保证金承兑、网银交款收据、电汇回执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红章(公章)。
(3)投标单位资质审核通过后(投标方资料不全不通过,投标方仔细检查上传资料)。
4.4投标单位需缴纳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通过承兑缴纳,否则将无法报价;未中标者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后9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根据签订的合同,不足部分及时补齐;鹤壁煤化工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众金支行
账号:4100 1501 4180 5020 2747
注: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
4.5保证金缴纳、退还地点:
鹤壁市山城区西环路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二楼财务部;
五、其它说明
5.1在网上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8月27日15:00整之后报名(以网上报名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准)的单位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无法参与报价,请投标单位提前参与网上报名!!!
5.2竞标方应在河南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报价。
5.3(1)投标方应在投标前到招标方实地勘察气化煤泥、气化渣的产量及质量,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对该标的物处置的影响(进出厂道路、安全环保治理、车辆超限、道路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以便合理报价。
5.3(2)招标方将设定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25元/吨),此次竞价销售处置是对每吨气化煤泥进行报价(单位:元/吨);以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总价为中标价;中标后以每吨气化煤泥的价格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5.4投标方必须按要求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投标方若违反投标纪律,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6中标方未按要求办理合同签订手续,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7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其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断合同期间,招标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气化煤泥、气化渣处理,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有中标方承担,并要求中标方赔偿招标方的经济损失。
5.8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按合同约定,违反招标方现场管理,私自堆放,影响环保达标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赔偿损失。
5.9每月25日预付次月提货款,逾期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要求
6.2中标方需遵守招标方现场安全、环保等一切相关规定,听从招标方人员指挥。中标方因运输、存放不当而造成环保等问题,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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