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温州瑞丹眼镜有限公司年产10万副成品眼镜、10万副镜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景德路258号(第3幢第13层) |
建设单位 | 温州瑞丹眼镜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10万副成品眼镜、10万副镜架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喷漆废气经水幕漆雾装置处理后同调漆废气、烘干废气、洗枪废气一起集气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塔+水雾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抛光粉尘经抽风集气装置收集后排入布袋除尘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Fenton氧化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布袋、边角料、焊渣、废金刚砂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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