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5808982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高新社区宜屏快速通道东100米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湛清环保宜宾光伏废水氟资源化项目 | 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宜宾金润产业园10号楼一层 | 宜宾湛清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川众投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在金润产业园内租用3530平米框架结构标准厂房,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4万元。建设氟化钙资源化利用工厂,采用回转式干化设备及球磨设备,将含氟污泥(固份中氟化钙含量>40%,污泥含水率<70%),经处理后生成氟化钙制品2万吨/年(氟化钙含量>40%,含水率<15%)。 | 一、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宜宾金润产业园的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采取湿法作业等各项扬尘防控措施,采取隔声减震、控制施工时间等噪声防控措施,施工固废部分回收,部分无害化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烘干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采用旋风分离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球磨废气和包装废气经回转窑干燥机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金润产业园内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高捷园污水处理厂。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文章推荐:
洛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中片区)弱电桥架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6-410328-04-01-434054)-中标公告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