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110kV聚齐1638线聚家1644线#9-#13段改迁工程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本工程改造范围为110kV聚齐1638线聚家1644线#9-#13,本工程迁改线路路径长1.472km,其中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径长度1.046km,双回路导线利旧调整架设路径长度0.426km。新建双回路角钢塔5基。拆除铁塔4基,拆除导线路径长度1.271km,拆除地线路径长度0.675km。 | 陆生生态:1.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2.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材料有序堆放;3.施工结束后表土作为植被恢复用土;4.对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实施植被恢复。5.塔基区周围绿化。 地表水环境:1.工地中产生的废水上层清液沉淀后回用,泥浆干化后回用场地平整;2.生活污水利用沿线农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散料堆场采取围挡措施。 声环境: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计划安排在昼间;2.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不用时应立即关闭。3. 输电线路采用光滑导线。 大气环境:1.开挖土方集中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及时回填;2.定时洒水清扫;3.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撒、漏。 固体废物:1、在施工现场固定位置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然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2、回填后多余的土方堆至塔基范围内,并采取适宜的植物防护和工程防护措施。3、改迁线路拆除后的旧铁塔构架、导线、金具等设施由电力公司进行回收处置,废旧基础应在线路拆除后尽快清除。 电磁环境:架线高度需符合相关要求。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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