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300万套高铁专用配件塑料模具智能化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399号3幢1楼 | 嘉兴市志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嘉兴市志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约1290万元,租赁浙江龙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4383平方米厂房,以PP塑料粒子、ABS塑料粒子为主要原材料,经烘干、挤出成型、注塑成型、自然冷却、切割、破碎、检验、包装等技术或工艺,将现有大部分设备搬迁至新厂区,并购置全自动挤出生产线、注塑成型一体机、破碎机、切割机等智能化国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套高铁专用配件塑料模具的生产能力。 | 在全自动挤出生产线挤出口上方以及注塑成型一体机加热段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风机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治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不低于20000m3/h,废气收集效率在80%以上,治理效率在75%以上;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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